各位读者:
本学期即将结束,为了新学期更好的向广大读者提供优质的阅览环境,同时也为了保障您的私人物品不出现损坏或丢失,根据图书馆入馆相关管理制度,请大家在离校前及时带走私人物品。
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请读者在2026年7月17日(周五)前将留在图书馆馆内的所有私人物品及时带走。我馆定于7月17日 下午17:00,对自习区、阅览室、消防通道等所有区域的滞留物品进行集中清理。
二、物品认领规定:
1. 认领期限: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;办理时段:工作日 8:00—11:30、14:30—17:20,至图书馆办公室申领。
2. 认领要求:须提交学院出具的物品领取申请(签字盖章),同时暂停3天座位预约权限。
3. 逾期处置:超出认领期限未领取物品将统一处置,财物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。
请读者们相互转告,感谢您的理解、配合与支持!
图书馆
2026年7月15日